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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状告学生家长

1999-01-0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在海拔1000多米的湖北省谷城县赵湾中学,去年秋天有128人辍学,校方多次劝学后,于1998年10月15日将5名仍不让子女上学的家长告上法庭,柏远琴的父亲柏明贵是被告之一。据调查,这 5家尚有经济能力供其子女上学。

去年11月5日,谷城县盛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,依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义务教育法》有关条款,双方协议:5名被告保证在7日内将子女送到赵湾中学继续接受义务教育。

一周后,在谷城县打工的柏远琴被父亲送回了学校。然而,仅仅过了4天,学校发现,柏远琴又悄然离校。

记者随学校老师来到柏家,一家8口人中唯一的壮劳力——柏明贵见老师来访,大声解释:“娃子自己不愿上,我有啥办法,为她上学,我还贷了289元哩!”在贴满柏远琴奖状的屋内,柏远琴哭着说:“我家里穷。上不起,打死我也不上了。”

赵湾中学的老师认为,贫困是山区学生失学的根本原因,该校有85%以上的辍学学生属于这种情况。

随贫困而来的是部分农民思想观念的落后。教育是一项长期投资,在经济能力较弱的情况下,受教育是要以牺牲眼前利益为代价的。而部分农民只把教育的功用理解为认几个字。

交不起书杂费要面对校方的催交;因辍学功课已难赶上,学习感到吃力;即使学完初中课程,也不能马上看到对未来生活有什么实惠……这一切,让柏远琴经济上感到自卑,学习上产生恐惧,她不愿上学了。

赵湾中学副校长张德锋说,采取状告学生家长之举只是校方的一种无奈的选择。公开审理后,两名未被起诉的学生家长也把孩子送回了学校。但柏远琴的再次失学说明这种方式的作用是有限的。

去年11月24日下午,记者在电话中得知,经老师反复劝说,柏远琴已于11月23日晚返回学校。但是,谁又能保证她将来不为失学而再次流泪?摘自《北京青年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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